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期)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隆府规划*路、*隆府规划*路、篦汶路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进场交易编号:**-**-********-**-**
2.2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期)施工。
2.3建设地点:*隆府规划*路西起规划*路,向东止于规划*路;*隆府规划*路北起北天门大街,向南止于尚佳街;篦汶路维修工程起点位于邢家寨桥桥南,沿途向南经南邢家寨、兴隆庄村、朱家埠村,与*天门大街交叉。
2.4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隆府地块和篦汶路地块。*隆府规划*路长约***.****;主要内容为市政道路部分,包含路灯照明、电力与弱电预留穿线管;*隆府规划*路长约***.****,为新建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管理设施、照明工程等;篦汶路路线全长4.***公里,为路面维修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维修及施工完成后施划道路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元。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年9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长城路***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
邮箱:******@***.***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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